惠州收账公司​【继承权的损失和康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损失继承权:

惠州收账公司【继承权的损失和康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损失继承权:

 (一)故意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戮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许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许销毁遗言,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钳制手段迫使或许妨碍被继承人设立、改变或许撤回遗言,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明宽恕或许事后在遗言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损失继承权。

本文由惠州收账公司整理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技术支持: 重庆冠辰科技-网站建设-专业网络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