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收账公司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可能对履行行为或履行标的提出异议,需依法及时应对:
惠州收账公司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可能对履行行为或履行标的提出异议,需依法及时应对:
1. 履行行为异议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认为履行行为违背法律规定时,可向履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在15日内检查并作出裁决。异议建立的,裁决吊销或改正履行行为;异议不建立的,裁决驳回。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法院请求复议。
2. 履行标的异议
案外人认为履行标的物归其所有或有其他足以阻挠履行的权力时,可向履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在15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裁决中止履行;理由不建立的,裁决驳回。案外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或提起履行异议之诉解决。
3. 债权人应对战略
及时关注法院送达的履行异议资料,针对异议理由预备辩驳证据及法律意见;
如案外人提出异议,需检查其权力是否实在、合法,是否足以扫除强制履行;
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参加履行异议听证程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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