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帐公司“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1避免债务人转移、挥霍或藏匿其财富,为债权人完成权益和发明条件;2催促债务人盲目清偿债务;3辅之以诉讼手腕,确保债权人完成权益。
(2)适用条件:1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2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依据;3提供担保;4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3)应留意的问题:1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亲密留意债务人对其财富的“处分”意向;2对已超越诉讼时效的权益恳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3依据详细状况来决议能否行使起诉权;4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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