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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索债重庆收账公司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索债 (一)债款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假如到期债款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款。保证人清偿债款之后能够向债款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现已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告诉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刻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现已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定。在判定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款,能够请求强制执行。 (三)请求宣告失踪,向债款人产业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则,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他为失踪人。一起《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则,失踪人的产业由他的爱人、爸爸妈妈、成年人或许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款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产业中支付。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