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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公司朋友借钱不还又不想争吵,教你一个要账的办法成都收账公司朋友借钱不还又不想争吵,教你一个要账的办法 生活中关于借钱这件事或许许多人都经历过,而最让人所头疼的问题就是对方不还怎么办,既然朋友开口找你借钱了,借吧,怕失掉一个朋友,不借吧,也失掉一个朋友。话虽如此,但大部分人终究还是没有办法拉下体面不借,多年的老友没有困难也不会开口借钱的,能帮就帮吧,但借出去后往回要的时分,对方可是很能拉的下体面的,呵呵。今天小编就给您同享一篇怎么要账的文章。但不是每个人都适用,什么人适用这个要账办法呢,来看看下面这个事例吧 张三欠李四五万元钱,李四欠王五五万元钱。王五找李四要钱,李四说没有,可是张三欠我五万块钱,你可以去找张三要。王五找到张三要钱,张三说借主都没要你是干嘛的,我不认识你,不能给你钱。王五没办法只得先回去,回家后和朋友商议此事,朋友说实在不可就去申诉吧,王五说,我是想申诉呢,可是李四的情况我也了解,这两年他做买卖赔了不少钱,确实没钱,房子都赔进去了,现在租平房住的钱还是借的,申诉也没用,我还得自己白搭费用。朋友说那就申诉张三,这叫代位诉讼,意思就是说:有人欠李四钱李四不要,可是李四又欠咱们钱,咱们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替代借主去找张三要钱,这叫代位诉讼。王五觉得有道理,所以到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张三还自己5万元钱。可是却没想到法院虽然受理了案件,可是钱却没那么容易要回来,因为张三提起了抗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18条规矩,在代位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贰言,经审查贰言建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申诉。 在代位权的法律关系中存在三项债,即原债(王五和李四的债)次债(李四和张三的债)和代位之债(王五和张三的债)。本事例中,这三项债体现为张三与李四,李四与王五。王五与张三的债的关系。假设王五对张三提起代位之诉,张三可以主张三项抗辩,即,原债、次债和代位之债本身的抗辩。 张三作为这场诉讼中的次债务人,有权主张债务人李四对债权人王五的抗辩权。(就是说李四有什么托言可以不还王五钱,张三也可以运用这个托言)即原债本身的抗辩权。 张三作为次债务人,有权主张对债务人李四的抗辩。(就是说张三有什么托言可以不还李四钱,可以用同样的托言来对付王五)即次债本身的抗辩。 张三作为次债务人,有权主张代位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就是说张三有什么理由可以不给王五钱,张三可以直接说出来)即代位之债本身的抗辩。 因为张三究竟不欠王五钱,张三怎么欠的李四的钱王五也不知道,许多工作没有李四这个当事人或许会说不清楚,所以虽然王五告的是张三,并没有告李四,法院依然可以依法要求李四参与诉讼。 《合同法解说一》第16条规矩,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您看懂了吗,这个办法就叫做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背负,要不回来钱的朋友想不想去试一试啊。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