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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收账公司在民事判决时,是否将刑事责令退赔部分扣除?惠州收账公司在民事判决时,是否将刑事责令退赔部分扣除? 1、判决时不扣除; 2、实行时统一处理,假设责令退赔实行到位,则在民事判决的实行金额中扣除退赔部分,防止受害人两层受偿。 如本文所举比如,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丙供给担保。甲被刑事判决构成合同诈骗罪,并责令退赔100万本金。乙又对丙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丙对100万的本金和20万的利息承担担保责任。 第一个问题是,在民事判决时,是否将刑事责令退赔部分扣除,只判令丙对20万利息承担偿还责任? 显然不会是这样的。因为民事判决是依据民事法律联络作出的,借款合同有用,利息约好有用,担保联络建立,当然会判令丙对100万本金及20万元利息,全部承担偿还责任。 第二个问题是,这种情况下,乙就具有两种完成债款的途径:一是刑事判决的责令退赔,可主张本金;二是针对担保人的民事判决,可主张本金和利息。这不是给受害人两层补偿吗?怎样处理呢? 答案是,将责令退赔作为民事判决实行的一部分、一种方法【9】。因为民事补偿的规模大(本金+利息),而责令退赔的规模小(仅本金),责令退赔实行回多少本金,在民事实行总额中相应扣除即可 本文的比如中,如甲实践退赔100万,足额清偿本金,则丙只需偿还20万;甲实践退赔50万,丙需偿还120万-50万=70万;甲没有任何退赔,则丙需偿还全额本息120万元。丙在承担责任之后,再另行向甲追偿。 本文惠州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