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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收账公司​担保后离婚是否还要一起承当债款

惠州收账公司担保后离婚是否还要一起承当债款

 浙江宁雷律师事务所担保后离婚,爱人不一定一起担责!

 夫妻虽有人身关系,但各自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建立的担保关系不当然及于爱人。因此,若一方以夫妻一起财产承当连带责任担保,离婚后爱人无需连带清偿,但需满意以下前提:

 离婚协议明确约好:离婚时《离婚协议》写明“无一起财产、存款、债权、债款分割”;

 案涉利益未用于一起生活:担保对应的利益未用于夫妻一起开销;

 爱人未作为担保当事人:担保协议中爱人未以担保人身份签字或出现。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仅一起债款需一起归还。若担保债款不符合上述前提,爱人则无需担责。

本文由惠州收账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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