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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收账公司因工逝世待遇规范惠州收账公司因工逝世待遇规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则,员工因工逝世,其近亲属依照下列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薪酬×6; 比如,深圳目前社平薪酬为6054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元×6=36324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依照员工本人薪酬的必定份额发给由因工逝世员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规范为:爱人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许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规范的基础上添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该高于因工逝世员工生前的薪酬; 公式:爱人:死者本人薪酬×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薪酬×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规范的基础上添加10%; 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员工月薪酬(按月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范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加8.2%。 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范为31195元×20=62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不管地处东部西部,抑或经济发达落后,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规范为623900元。 本文由惠州收账公司整理 |

